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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广西公布2022“铁拳·桂在真打”民生领域案件查办第二批典型案件(农资类)
一、河池市凤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凤山县乔音乡惠农农资经营部销售不合格产品复混肥料案
2022年5月,河池市凤山县乔音乡惠农农资经营部销售标称“南宁市XX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XX姐”牌复混肥料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论为“送检样品按GB/T 15063-2009、产品标明值判定:不合格”。凤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查扣了63袋待售的问题复混肥料。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复混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凤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没收上述经抽查不合格的复混肥料63袋,罚没3.3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百色市乐业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覃某某等涉嫌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2年5月16日,百色市乐业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现场核查发现覃某某等人利用小型货车托运“农民丰”牌化肥到处串卖。
经查,覃某某等人销售的“农民丰”牌化肥无登记证、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经送检,该批化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目前该案涉及的问题化肥136吨,案值21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乐业县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办。
来源: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民朋友在选购农资产品时,须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农资经营商;外包装字迹清晰、标注完整、要素齐全的农资产品;留存购货票据、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凭证;不买三无产品、来路不明的产品、 流动商贩和“农资忽悠商”销售的农资产品。